專業法律服務機構,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
最近王大爺家鬧得雞飛狗跳,起因是老爺子生前留下兩套房產的遺囑。大兒子拿著手寫遺囑要繼承主城區那套學區房,二女兒卻掏出經過公證的遺囑主張權利。這場看似普通的家庭糾紛,實則暗藏民法典的多重玄機。遇到類似情況的當事人該如何破局?今天就帶您摸清三個關鍵步驟。
第一關
起訴前的"探雷行動"
就像醫生問診需要先檢查,打繼承官司也得先摸清底牌。去年海淀區就有個典型案例:李阿姨握著父親的自書遺囑起訴兄妹,卻因缺少見證人簽名被法院駁回。根據《民法典》第1134-1144條,不同類型的遺囑對形式要件有嚴格規定。建議您先找專業律師做"遺囑體檢",確認是否存在無效情形。比如自書遺囑必須全文親筆書寫并簽名,代書遺囑則需兩名以上見證人全程參與。
第二關
法庭上的"證據攻防戰"
走進法庭如同踏入戰場,證據就是您的"彈藥庫"。記得張先生那個案子嗎?他準備了父親就診記錄、筆跡鑒定報告、證人證言等18項證據,成功推翻了大姐提供的打印版"遺囑"。民法典明確規定公證遺囑已不再具有優先效力,這就更需要收集立遺囑人精神狀態證明、遺囑形成過程錄像等材料。必要時可申請司法鑒定,像朝陽法院去年處理的案子中,就有通過視頻分析確認老人真實意愿的案例。
第三關
判決后的"執行迷宮"
拿到勝訴判決書只是開始,實操中會遇到各種意想不到的阻礙。比如房產被其他繼承人惡意抵押,或者存在違章建筑無法過戶。這時候就需要執行異議、財產保全等組合拳。建議提前做好產權調查,必要時凍結相關資產。就像去年東城區法院的經典案例,及時查封涉案房產避免了被告轉移財產。
需要特別提醒的是,很多當事人陷入"非黑即白"的思維誤區。其實民法典鼓勵調解優先,西城法院去年的繼承案件調解率高達42%。如果涉及家庭共有財產或農村宅基地,更要考慮析產、確權等前置程序。就像處理古董字畫的繼承,先要確認哪些是遺產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。
這場遺囑繼承的"闖關游戲"看似復雜,實則遵循明確的法律規則。關鍵要把握三個核心:證據鏈完整性、程序合法性、方案可行性。與其在法庭上爭得面紅耳赤,不如提前做好遺囑公證或遺產管理人登記。畢竟,親情不該是法庭上的對立面,而應是化解矛盾的潤滑劑。您說是不是這個理?
Copyright ? by Copyright By 2025 Beijing Batong Law Firm 北京八通律師事務所
地址: 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72號世紀經貿大廈B座1509 電話: 400-151-61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