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業法律服務機構,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
遺贈,作為一種特殊的遺產處理方式,經常被人們提及,但對其法律性質的認知卻不盡相同。有人將遺贈視為單方行為,而有人則認為是雙方行為。那么,究竟遺贈是何種性質的法律行為呢?
1、從定義上看,遺贈是指被繼承人生前通過遺囑,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給國家、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在這個過程中,被繼承人(即立遺囑人)通過遺囑明確自己的意愿,而受遺贈人則根據遺囑接受遺產。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出,遺贈涉及兩個主體:立遺囑人和受遺贈人。
2、這并不意味著遺贈就是雙方行為
實際上,單方行為是指僅由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。在遺贈中,雖然涉及立遺囑人和受遺贈人兩個主體,但整個行為的核心在于立遺囑人的單方意愿。立遺囑人通過遺囑明確表示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他人,而受遺贈人只是這一意愿的接受者。從這個角度看,遺贈更接近于單方行為。
但另一方面,如果考慮到遺囑的成立和生效過程,確實需要兩個主體的參與:立遺囑人需要立遺囑并使其生效(如通過公證或符合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),而受遺贈人則需要明確表示接受或放棄遺贈。盡管這一過程涉及雙方,但它更像是單方行為的一個補充或程序性要求,并不改變遺贈本身的性質。
我們可以得出:遺贈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。盡管其過程中涉及多個主體和環節,但核心在于立遺囑人的單方意愿和決定。受遺贈人的參與更像是對這一單方意愿的響應或確認,而非共同決定或協商。因此,當我們談論遺贈時,應將其視為一種由立遺囑人單方作出的、具有法律效力的遺產處理決定。
Copyright ? by Copyright By 2025 Beijing Batong Law Firm 北京八通律師事務所
地址: 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72號世紀經貿大廈B座1509 電話: 400-151-61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