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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以來,房產繼承因公證程序復雜、費用高、耗時長飽受詬病。2024年起,《民法典》配套新規落地,繼承權公證不再是房產過戶的“強制項”。這一變化究竟如何操作?又有哪些注意事項?本文從法律實務角度為您解析。
一、新規核心
公證不再是必經程序
依據《自然資源部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》,繼承人可直接持生效法律文書(如法院判決書、調解書)或經全體繼承人確認的繼承材料,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過戶。這意味著:
1. 無爭議繼承
若全體繼承人達成一致,可共同簽署《繼承協議》并提交身份證明、親屬關系證明、死亡證明等材料,直接辦理登記。
2. 爭議繼承
需通過訴訟確認繼承份額,憑判決書過戶。
二、為何取消強制公證?
1. 降低經濟成本
以往公證費按房產比例收取(通常0.2%-1%),百萬房產需支付數千元。
2. 簡化流程
公證需調取檔案、核實親屬關系,耗時約15-30天,新規縮短至材料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。
3. 尊重意思自治
部分家庭繼承人少、關系明確,強制公證顯失公平。
三、實務操作中的三大風險提示
盡管新規便利,但潛在風險不容忽視
1. 材料真實性責任自負
登記機構僅作形式審查,若繼承人偽造遺囑或隱瞞其他繼承人,可能引發后續訴訟。
2. 部分城市仍“變相要求”公證
某些地區因審查能力有限,口頭建議公證,需提前咨詢當地登記部門。
3. 稅務問題未豁免
繼承房產仍可能涉及契稅(法定繼承人免征)、個稅(出售時滿五唯一可免)等。
四、律師建議
如何安全繼承?
1. 家庭協商優先
尤其涉及多子女、再婚家庭時,書面協議可避免糾紛。
2. 關鍵證據保留
包括被繼承人死亡證明、親屬關系證明(如戶籍檔案)、遺囑原件(如有)。
3. 爭議時及時訴訟
對遺囑效力或份額分配存疑,建議通過法院確權,一攬子解決爭議。
取消繼承公證是法律便民的重要進步,但“簡化程序≠降低風險”。建議根據家庭情況選擇公證、訴訟或直接登記,必要時咨詢專業律師,確保繼承安全高效。
(注:本文依據2024年現行法規撰寫,具體操作以各地實施細則為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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