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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司法部與住建部聯合發布新規,明確房產繼承登記不再強制要求公證,這一變化讓許多家庭松了一口氣。過去,辦理房產繼承手續時,公證環節不僅耗時耗力,還需要支付高額費用,現在這一“攔路虎”終于被搬開了。那么,新規具體有哪些變化?老百姓又該如何操作呢?
一、新規的核心變化
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》及《民法典》相關規定,房產繼承登記不再以“繼承權公證書”為必需材料。這意味著,繼承人可以直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,無需事先辦理公證,大大簡化了流程。
二、為什么取消強制公證?
1. 減輕群眾負擔
公證費用通常按房產價值比例收取,一線城市房產價值高時,公證費可能高達數萬元。取消強制公證后,繼承人能省下這筆開支。
2. 提高辦理效率
過去公證需排隊、調取檔案,流程繁瑣,現在可直接提交材料,縮短辦理時間。
3. 尊重意思自治
法律允許繼承人通過協商或訴訟解決爭議,而非強制依賴公證程序。
三、現在如何辦理房產繼承?
雖然不用公證,但繼承人仍需準備以下材料,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:
1.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(如醫院證明、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);
2. 親屬關系證明(如戶口本、結婚證、出生證等);
3. 遺囑(如有)或法定繼承相關文件;
4. 房產證、契稅證明等產權資料。
如果所有繼承人無爭議,可共同簽署《繼承協議》;如存在糾紛,則需通過法院訴訟確權。
四、仍需注意的風險點
1. 材料真實性責任自負
取消公證后,登記機構僅作形式審查,若繼承人隱瞞其他繼承人權益,可能面臨法律風險。
2. 遺囑效力問題
若有多份遺囑,需以最后一份有效遺囑為準,建議提前咨詢律師確認合法性。
3. 涉外繼承例外
涉及境外繼承人或海外房產的,可能仍需公證或認證。
五、律師建議
新規雖簡化流程,但房產繼承涉及法律、稅務等多方面問題,建議:
- 提前梳理家庭關系,避免遺漏繼承人;
- 保留完整證據鏈,如遺囑、贍養記錄等;
- 爭議較大時,盡早通過調解或訴訟解決,防止房產被“凍結”。
取消強制公證是便民利民的好政策,但實際操作中仍需謹慎。如果情況復雜,建議委托專業律師協助,確保繼承手續合法合規,省心又省力!
(字數
約680字)
作者
八通律師事務所 | 專注房產與繼承法律實務
聲明:本文僅供參考,具體操作請以最新法規及當地登記部門要求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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